本报讯记者从国家林业局获悉,国家林业局于近日发布了《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》,共有1591种野生动物上《名录》被保护。
我国野生动物种类资源十分丰富,仅脊椎动物就有4400多种。1988年,我国制定了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,随后又确定了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。随着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发展,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之外,还有许多野生动物也逐渐需要得到更加有力的保护。
据悉,以前公布的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中的335种野生动物与此次公布《名录》中的野生保护动物并不冲突。